一个央企的屋顶开发体验:分布式光伏亟待政策突破

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wutongyufg 屋顶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
“业主没有积极性,主要就是利益的驱动力不足。”对于项目推动不力的首要原因,刘女士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亟待政策突破
  目前,国内工商业屋顶分布式项目一般采用三方合作的模式。即由业主出屋顶,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业主通过“自发自用”方式享受低于从电网购电价格的折扣电价,目前的折扣在80%~90%不等。
  程宏波认为,这种三方合作模式的推进难度在不断增大。他建议,政策应该从如何增强屋顶业主自行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意愿和吸引力方面去进行调整。
  另外,程宏波还认为,政策的不稳定也是导致分布式难以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停的出新政策,造成企业对市场预期混乱。这个行业没办法不依赖政策,建议政策调整不要那么频繁,三到五年调整一次即可,否则大家都觉得混乱。”在他看来,应该从政策的导向上进一步明确分布式的概念,以及形式细分,并予以有区别的政策鼓励。
  “比如,从度电补贴、装机补贴方面,针对地面、水面和屋面的应用形式要细分补贴,引导真正有意义的分布式项目开发。也可以制定出强制性推广措施,建议在新建筑规划中,强制性采用光伏一体化产品,强制性规定建筑耗能必须实现20%能源自给;或者给予专项投资补贴,对于新建或改造建筑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用光伏一体化产品,通过验收合格后依据符合相关标准安装面积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等政策刺激,有效引导分布式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刘女士也认为,目前分布式的政策,仅有经济效益方面的激励显然不够。对于国企而言,如能增加清洁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考核,或更有可能让其领导人主动支持分布式光伏。
  “现有分布式项目在经济效益上不具备太多的吸引力,却又可能要面对那么多的麻烦,企业领导没有动力,其实可以理解。”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吕芳对于分布式光伏推广难的认识,显然更为宏观。
  她认为,由于政策导向和价格杠杆的原因,我国的分布式光伏更侧重于鼓励工商业用电户,而忽略了对更为广阔的居民市场的激励,后者才是分布式的主要阵地。
  吕芳更多表达了对于行业自身的反思。
  “现有企业除了提供分布式项目的建设和基本运维以外,大多缺乏针对后续服务的专业、一站式的能源服务能力,特别是对于可能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建设资质、安全规范、事故处理等相关问题的监管和保障不够。”她表示,业内企业中,真正具备从光伏以外的需求侧来换位思考和理解市场的并不多。
  在吕芳看来,目前国内致力于分布式的企业,大多在能源服务能力、安全风险意识以及跨界思维方面,都有待提高。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