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央企的屋顶开发体验:分布式光伏亟待政策突破

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wutongyufg 屋顶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
“业主没有积极性,主要就是利益的驱动力不足。”对于项目推动不力的首要原因,刘女士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物权确权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
  
作为国家能源局鼓励的首批18个分布式示范区的承建商之一,江阴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管宇翔则透露,该公司在江苏省内投资的5个城市的分布式项目,至今并未出现过电费拖欠问题,屋顶项目“自发自用”的用户电费、“余电上网”的电网结算及“度电补贴”的电网代付,均能按月收到。
  在管宇翔看来,真正制约分布式的首要难题,应是分布式项目的物权问题。
  “如果遇到业主厂房拆迁,我的电站怎么办?还有,我要用已经建成发电的屋顶电站去银行贷款,需要办理资产抵押,而电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有设备采购,还包括工程安装等。由于登记部门只办理设备抵押,根本不能体现资产价值。”
  管宇翔认为,如果专门给电站项目颁发一个类似房产证或土地证之类的权属证明,对于今后无论是抵押融资还是产生法律纠纷,都非常方便。否则,容易出现标的不明、权属关系模糊等情况。
  合肥微纳电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程宏波也认为,政府应该把分布式项目的物权确权问题提到一个高度上来予以重视。
  “如何解决电站资产的确权及登记问题,确保符合融资机构的确权保证需求,实现电站资产可登记融资,是非常关键的。”程宏波表示,这不仅是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的需要,也是项目资产实现证券化的基础前提。

  屋顶光伏成“违章建筑”?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日,浙江金华的城管部门要求当地某企业拆除了部分建设在居民屋顶上的光伏电站。原因是上述光伏电站在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建筑屋顶的防水层,造成了房屋漏水等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据媒体公开报道,武汉城管部门日前同样也要求某建筑拆除了屋顶上的光伏电站,理由是该屋顶光伏电站属于违章建筑。
  程宏波一直在对现有分布式的概念提出质疑。
  他认为,发电端(供应侧)与消纳端越接近,越能体现分布式能源应用的优势,真正的分布式应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因此,“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应用,才是最有意义的光伏分布式发电形式。”
  “一些地面分布式和鱼光互补的分布式项目,具备集中式项目的一些特点和弊端,有规模、申报流程繁琐、接入难、不易消纳等,因此应该被称为‘伪分布式’。”
  于金辉和程宏波都表示,光伏行业与建筑行业诸多标准不兼容,导致光伏系统给建筑带来了安全隐患和功能受损的风险,造成建筑业主对光伏的接纳度不高,也是阻碍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建筑行业已开始重视分布式光伏对既有建筑的影响。
据浙江某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透露,今年年初,浙江建委相关领导已明确要求辖属建筑设计院,今后浙江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要由建筑设计师主导和把关。
  “光伏企业应该考虑光伏系统需要符合建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保证建筑功能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光伏与建筑的一体化应用。光伏企业只有站在建筑业主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屋顶分布式电站才可能获得建筑行业的认可与支持。”程宏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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