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

4月4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黄冈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壮大光伏产业,进一步推进大别山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光伏示范区。重点支持红安麻城、黄州等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组件、光伏装备等。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
4月4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黄冈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壮大光伏产业,进一步推进大别山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光伏示范区。重点支持红安麻城、黄州等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组件、光伏装备等。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发展以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在武穴、红安、黄梅等地重点布局风力发电项目,支持龙感湖建设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开展地热、干热岩等清洁能源勘察。支持英山、罗田、浠水联合推进地热能开发。加快推进黄梅紫云山、罗田平坦原以及上进山等抽水蓄能项目,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同时,增加农田碳汇。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改进和优化耕作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增加土壤有机碳固存。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继续开展测土化验、肥效试验和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推进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参照测土配方施肥固碳减排计量方法指南,探索开发测土配方碳汇交易项目。

意见稿原文如下:

黄冈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黄冈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加碳汇能力、提升适应气候水平、健全工作体制等方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速能源结构优化,积极落实节能减排

我市加速调整各领域能源结构实施节能减排行动。在工业领域,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淘汰关停了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2015年以来,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逐年下降,2019年煤炭消费占比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全市范围内退出煤炭生产,开展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为20.7%,超额完成15%的目标任务。在交通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调整运输结构。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1756辆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达到1270台,占比72.3%,黄冈城区已全部新能源化。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碳排放治理。推进全市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新建和改造,按照新建码头全部同步推进配套建设岸电设施的标准。在居民生活及建筑领域,开展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源保障和储气调峰能力,在落实天然气“县县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气化乡镇”工程,稳步提高了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低碳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20.20:34.56:45.24,“十三五”期间工业增量提质成效明显。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全市七大省级重点成长产业集群完成产值增长15.1%。全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循环经济发展提速,针对工业园区,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落实清洁生产及能源的循环利用的要求,稳步推行多个开发区、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迅速。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2个。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4个,新增2个。现代服务业加快升级。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罗田列入全省“智慧旅游”建设试点县,黄梅禅宗文化旅游区上升为省级战略。麻城孝感乡移民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电子商务新业态快速成长,“淘宝特色中国·黄冈馆”运营、1号店·黄冈馆上线。低碳化建设全面推行。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实现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化全覆盖。2020年,城镇竣工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65.09%。全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全市多个建筑与省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实时记录能耗数据,推动建筑节能运行。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市以太阳能热水系统为主导,地(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系统、空气源热水系统等应用形式共同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

(三)适应水平持续提升,碳汇能力持续增强。

气候适应水平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发挥温室气体减排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效应,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8.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完成省定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比2015年下降3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湿地保有量12.88万公顷。城镇环境碳排水平有效控制。全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推进陈量垃圾治理,提升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开展铁路沿线排查,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十三五”城镇废水处理和循环化利用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基本实现市区全收集、全处理。低碳发展空间逐步形成。严格空间用途管制。“三线一单”的全面划定,实现环境空间的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引导区域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在龙感湖退耕还湿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主要保护区域推进归还河湖生态空间的工作。林业碳汇能力持续增强。开展“绿满黄冈”、“精准灭荒”等绿化行动。202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2.21%,绿地率为37.56%。

(四)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二氧化碳强度年度降低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黄冈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强化降碳指标约束力。印发各年度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通知和黄冈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组织及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由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各行业广泛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市生态环境局增设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专门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市财政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增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科目,同时整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省级专项资金、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等各渠道应对气候工作资金,用于机动车尾气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全国低碳日”宣传等应对气候变化事务。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生态环境、发改、统计等部门在清单编制、碳排放强度考核等方面积极合作,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区县配备专人从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基本满足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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