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并结合筹办世园会、冬奥会、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建设及延庆实际情况,对延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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