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光伏扶贫开发经验分享(上)

周晓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wutongyufg 光伏扶贫 光伏电站
国家能源局积极响应号召,在2015年底出台的《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每年建设规模约300万千瓦,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这个意见稿,吹响了扶贫电站建设的进军号角。

  2、扶贫电站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及职责
  县政府组织本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财政及电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领导小组:统筹本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协调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统一落实本县光伏扶贫项目用地、资金筹措与电网接入等,分批次上报条件成熟的光伏扶贫项目,确保光伏扶贫工作有效推进;
  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制订、建设规模争取与安排、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
  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与监管;
  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物价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价政策;
  电网企业: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网接入、并网运行、电费及补贴结算等工作。
  3、扶贫电站的参与方式
  国家鼓励各地采取竞争优选的方式选择光伏企业参与扶贫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能力。
  在河北省,根据《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上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的紧急通知》和《河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明确了上报扶贫项目的两大原则:
  1)在建项目优先原则。对2014年、2015年省已备案,预计今年底前能够投产且符合国家确定的重点实施范围内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2) 支持重点企业原则。大力支持实力雄厚、信誉较好的企业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特别是对近两年受省通报表彰的项目单位和已参与2015年度光伏扶贫项目试点建设单位要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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