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盈利模式模糊难消投资者顾虑

于南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admin 分布式光伏盈利模式投资者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为2014年的分布式光伏发展设定了一个宏伟目标——即我国分布式光伏今年新增装机规模达到8GW,将其占光伏发电总新增规模的比例,由2013年的30%快速拉升至将近67%(此前国家能源局预计201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10GW,其中分布式3GW)。  

 

 

  提高电价或成选项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之规定,光伏发电在商业用电约1元/度(全国各地电价平均值)成本的基础上,还可以拿到0.42元/度补贴。依此计算,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部分,业主方实际得到了约1.42元/度的实惠,而“余量上网”部分,理论上仅可实现0.8元/度-0.9元/度的营收(全国脱硫火电上网电价均值0.4元/度,加之0.42元/度补贴)。

  如上计算,清晰地展现出了政策制定者“鼓励分布式,又侧重鼓励自发自用”的战略思路。不过,在钱晶看来,为了令分布式光伏收益率更加清晰,“余电上网部分的补贴应参考西部电站(一类地区上网电价为1元/度),甚至略高一些,因为东部光照不如西部,更为关键的是,如此一来,分布式光伏的投资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计算了”。

  此外,由政府统一屋顶资源,平抑各方利益,不失为获取稳定屋顶资源的好办法。加之微网和储能,实现园区的各个屋顶分布式发电,统一并网,根据各家的用电需求实现配送。“就类似发挥一个水库调节的功能,这样能让光伏屋顶发的电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园区消纳利用,这样便解决了消纳的问题。”钱晶向记者举例道。

  钱晶认为,“借鉴德国的做法,其电价标准由火力、光伏、风力等不同发电成本加权平均所得。而我国新能源电价附加只占电价很小一部分。试想,如果适度调高这部分附加,拉大工业峰谷电价差和时段电价差。屋顶用户自觉会积极使用自发的光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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