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能源规划需关注7大重点问题

2020-09-12 07:25:14 太阳能发电网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省高质量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和构筑现代能源体系的战略机遇期。全省能源战线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战都赢”。作为全省规划体系的重要专项规划,“十四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要立足新时代背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提出能源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大项目、改革、布局、政
以综合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为能源科技创新整体智治的重点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应当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十四五”重点之一是做好“综合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文章,实现能效提高、可靠性提高、用能成本降低、碳排放、污染物减少等多个目标。

已建成的国网嘉兴尖山源网荷储综合试点等项目,成功解决了区域内众多光伏发电项目100%电量消纳和工业园区多元复杂的安全保供问题,是应大力推广的“综合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十四五”期间,按照“综合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理念,应重点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完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支持政策,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医院、数据中心、医药化工园区、城市综合体、增量配电网等布局建设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以缓解低碳目标下电力峰谷差矛盾为标志性成果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电力安全保供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电力负荷峰谷差拉大、尖峰负荷拔高,存在过载停电的风险隐患。影响电力系统负荷峰谷差大小的主要因素是负荷组成、季节变化和节假日等。尤其是全社会用户侧空调负荷的大规模集中开启,使得用电负荷曲线尖峰化。2019年冬季、夏季,空调负荷占电网最大负荷的比重分别达到31%和26%。

“十四五”电力最大负荷增速高于用电量增速将超过1个百分点,最大日峰谷差将攀升到3500万千瓦以上,电力负荷曲线夏季冬季双峰特征更明显。从供给方面看,目前浙江省存在尖峰电力缺口,不能应对“全年缺电量、短时缺电力”的结构性矛盾。削减电力负荷峰谷差事关全局、效益可观,是能源电力系统长期安全保供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一、提高系统调峰能力。

首先是能建尽建多元电源,力争所有跨区通道满负荷出力;其次是发挥煤电“兜底电源、调峰电源”的“压舱石”作用。煤电定位从基础电源逐步转变为低成本、电力电量安全可靠和灵活调节型电源;最后是经济组合存量电源,优化电力供应结构。

二、加强需求侧管理。

首先是科学合理控制尖峰负荷规模。淘汰高耗能落后产品、设备和工艺,限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提升用户侧灵活性,实现移峰平谷;其次是迭代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推广以空调为代表的负荷聚合机制,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的5%以上。

三、健全市场政策机制。

首先是发挥电价杠杆作用。把削峰问题列入电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电力市场设计和建设运行能形成充分反映供需变化的峰谷电价。在电改过渡期,实施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全覆盖和季节性“尖峰电价”,“削减”和“拉平”负荷尖峰;其次是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探索需求响应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以市场化改革和大能源工作格局作为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突破口

一、改革重构节能优先体制机制。

节能提效是能源转型的首要选择和基石。要把节能放在“十四五”规划的优先位置:

实行新的目标责任制;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行多领域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绿色制造、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创建行动;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四是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节能与“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度融合,推动用能权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区域能评及项目能评法制化、全覆盖;五是强化节能监督检查。

二、打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突围战、总体战、持久战。

首先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把握深化电改的总体目标和重要路径;

其次是体系化设计建设初期电力市场,出台并不断完善《浙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跟踪全国电力市场建设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分初期市场、中远期市场和目标市场三个阶段构建电力市场体系。初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重点是现货市场、合约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合约市场重点是开展中长期批发交易、售电市场零售交易。设计出台并不断完善《浙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作为初期电力市场建设运行的依据。“十四五”期间,应争取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发展到全社会用电量的60%以上,以电改推动电力系统效率变革;

再次是深化输配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通过市场化改革和政策性降本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终端电价水平和用电成本,拉平与江苏等周边省市的电价差距;

第四是扭住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的导向功能,确立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迭代完善具备现货市场、合约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管理等功能并具扩展性的浙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待内外部条件成熟后规范投运。采取及时公布现货市场出清价格历史数据、编发价格指数等方法,引导合约市场电价;

第五是规范运营合约市场,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

第六是完善售电市场规则,推进售电侧改革;

第七是放宽电力行业准入,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八是提升“获得电力”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现水电气网协同报装全覆盖,用电报装时间、环节、成本、供电可靠性等“获得电力”指标国际国内领先;

九是规范运行独立电力交易机构,健全电力市场组织体系。

三、加快建立天然气新体制。

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推动城镇燃气扁平化和规模化改革,形成“网络化、县县通,多气源、少层级,管中间、放两头”符合浙江实际的天然气新体制。

四、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

六、强化能源开放合作机制。

实现海外能源生产基地零的突破。深化气网、油网、电网、热网互助联动机制,建立长三角能源互济互保机制。

七、完善能源创新试点示范机制。

构建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机制,力争在智能电网、先进核电、大规模储能、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大力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示范试点,分布式能源试点,“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能源供应+消费智能化区域综合能源示范,打造一批智能电厂、电网工程。

八、推进能源投融资机制改革。

九、梳理完善地方能源法律体系。

十、推进能源运行与管理机制改革。

发挥浙江省煤电油气运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系统协同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统筹建好、用好浙江数字能源系统。创新能源监管方式,完善能源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以衔接协调指标体系和重点项目为规划编制的重要方法
 
目前,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列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形成省域“1+6+N”能源规划体系。能源规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提供重要支撑,这就要求能源规划加强衔接协调,突出能源专项特色,体现现代化、高质量、竞争力总体要求。

一、衔接协调重点是指标体系和重大项目。

能源指标体系可分为安全保供、清洁低碳、惠民惠企、行业发展四大类近90项指标,反映安全、绿色、高效、创新、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能源指标的统计信息、定期评价与考核责任主体,涉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能源供需企业,必须相互衔接,科学设置。能源重点项目是构筑支撑“十四五”能源发展的“四梁八柱”,战略性、外部性、政策性强,需要衔接协调各要素管理主体支持,确保项目落地。

二、衔接协调需要全面扎实。

能源发展指标特别是区域万元GDP能耗、煤炭总量等约束性指标,必须衔接各级产业发展规划。能源重点项目衔接协调重点,是与同位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规划及项目所在地方规划、重点能源企业发展规划衔接,按“多规合一”总体要求,叠入全省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投资的龙头性、引领性作用。


文丨蔡刚 浙江发改委原副主任、浙江能源局原局长



作者:蔡刚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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