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有效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公开组织申报“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为保障示范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拟定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关于“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公示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
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公示
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有效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公开组织申报“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为保障示范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拟定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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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10-88656858 010-88656085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2016年12月9日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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