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政发布支持“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

2022-08-08 14:17:16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通过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财政引导金融等多种政策,支持海上风电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和天然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通过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财政引导金融等多种政策,支持海上风电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和天然气分布式发展,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支持产业能效标准和智慧能源监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测。完善能耗“双控”考核奖惩政策,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

意见全文如下: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聚焦关键变量,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发挥财政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加快构建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为争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示范省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与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相衔接,围绕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和居民生活四个维度,找准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把握财政政策着力点,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到202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支持各行业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取得突破。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全省碳达峰目标如期完成,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优化财政支出政策。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支持双碳数智平台建设,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整体智治水平。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围绕能耗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等关键指标,建立碳排放财政奖惩制度,按照国家考核要求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奖惩过渡。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碳储量等关键指标,健全森林质量奖惩制度。用好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支持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和减污降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制高点。

抓住关键领域、关键行业,根据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以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体系试点示范为抓手,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探索差异化低碳零碳建设路径,对领跑者予以重点激励。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公益性项目可给予地方政府债券支持。

(二)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落实环境保护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税收政策;落实支持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减排降碳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同时,适时调整环境保护税,强化资源税等征收管理,倒逼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减少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积极支持绿色低碳(认证)产品采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国家试点探索研究制订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四)深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发挥省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并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环境权益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超能耗阶梯电价制度,探索林业碳汇补偿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低碳绿色产业发展。


作者: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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