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2016-12-01 13:22:49 太阳能发电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稳妥有序推进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更好地支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参与的天津市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推动方案的实施,及时协调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任务牵头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动态评估。市有关部门要从安全、公平、经济、效率、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对改革工作开展动态评估,提供第一手参考依据,及时、准确、充分地了解改革运行状况,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将电力体制改革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方案任务分工,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按计划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跟踪和考核,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做好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为推进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