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2-06-01 14:39:16 太阳能发电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6月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 2035 年远景目标,按照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6月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 2035 年远景目标,按照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

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 万亿千瓦时左右。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 5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在推动大型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方面,《规划》明确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二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全文如下:

前 言

当前,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革命深度演变、方兴未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向和一致宏大行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发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20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9.34 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 42.5%,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 2.8、2.5、3.4、0.3 亿千瓦,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2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 6.8 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 13.6%。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2.2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29.1%,主要流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 97%、97%、98%;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 5000 万吨标准煤。

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水电具备百万千瓦级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特高坝和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世界领先。陆上低风速风电技术国际一流,海上大容量风电机组技术保持国际同步。光伏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量产单晶硅、多晶硅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 22.8%和 20.8%。产业优势持续增强。水电产业优势明显,我国已成为全球水电建设的中坚力量。风电产业链完整,7 家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位列全球前十。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分别占全球产量的 76%、96%、83%和 76%。全产业链集成制造有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成本持续下降、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

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稳步实施,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有序推进,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稳定了市场预期,调动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但也应该看到,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长较快,但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还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高效消纳利用的矛盾仍然突出,新型电力系统亟待加快构建;制造成本下降较快,但非技术成本仍相对较高;可再生能源电利用发展相对滞后;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世界能源转型的关键期,全球能源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长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我国将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向纵深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全球能源革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方向和一致行动。全球能源转型进程明显加快,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呈现性能快速提高、经济性持续提升、应用规模加速扩张态势,形成了加快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世界潮流。

过去五年,全球新增发电装机中可再生能源约占 70%,全球新增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约占 60%。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力度,进一步催生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阶跃式发展新动能,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主导方向,预计 2050年全球 80%左右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为可再生能源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储能技术、精准天气预测技术、柔性输电技术、可中断工业负荷技术等持续进步,可再生能源与信息、交通、建筑等领域交叉融合,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能源系统形态加速迭代演进,分散化、扁平化、去中心化的趋势特征日益明显,传统能源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界限逐步打破,为可再生能源营造了更加开多元的发展环境。

从国内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机遇前所未有,高质量跃升发展任重道远。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能源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实现能源独立的必然选择。按照 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 2030 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作为碳减排的重要举措,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加快步入跃升发展新阶段,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加速替代,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导力量。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技术持续进步、竞争力不断提升,正处于平价上网的历史性拐点,迎来成本优势凸显的重大机遇,将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甚至低价市场化发展新时期。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呈现新特征:一是大规模发展,在跨越式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二是高比例发展,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场化发展,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四是高质量发展,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主力支撑。

二、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体制完善,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坚持多元迭代。优化发展方式,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构建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因地制宜、多元迭代发展新局面。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电源与电网、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的关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安全可靠供应相统一。

坚持市场主导。落实“放管服”改革,健全市场机制,破除市场壁垒,营造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自我发展、自主发展能力。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到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生态治理效益,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相得益彰。坚持协同融合。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国土、环保、水利、财税、金融等政策协同,形成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新兴技术、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等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新场景。

(三)发展目标。

1. 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 2035 年远景目标,按照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 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 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 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 60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三、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 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 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 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 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 范化开发。 

(一)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 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 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 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 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统筹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发挥区域市场优势, 主要依托省级和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提升,创新开发利用方式,推进 松辽、冀北、黄河下游等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 地建设。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依托既有和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 道、火电“点对网”外送通道,推动光伏治沙、可再生能源制氢和 多能互补开发,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 等新能源基地。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以风光资源为依托、以区域电网为支撑、以输电通道为牵引、以高效消纳为目标,统筹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 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 光伏基地项目。依托已建跨省区输电通道和火电“点对网”输电通 道,重点提升存量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和新能源电量占比,多措并举 增配风电光伏基地。依托“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和开工建设的重 点输电通道,按照新增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 50%的要 求,配套建设风电光伏基地。依托“十四五”期间研究论证输电通 道,规划建设风电光伏基地。创新发展方式和应用模式,建设一批 就地消纳的风电光伏项目。发挥区域电网内资源时空互济能力,统 筹区域电网调峰资源,打破省际电网消纳边界,加强送受两端协调, 保障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消纳。



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示范,建设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
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作者: 来源:国家发改委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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