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运行结果

2019-02-01 15:19:43 太阳能发电网
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运行结果华北监能市场 〔2019〕41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6〕58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华北

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运行结果


华北监能市场 〔2019〕41号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6〕58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华北电力调度中心对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的并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相关统计,并及时向我局报送了有关数据。


经审核,各光伏发电站2018年11月份的考核总费用471.81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88.35万元。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接到电力企业就2018年11月份试运行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规定,现对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结果予以正式发布。


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对各发电企业2018年11月份的并网运行管理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附件:2018年11月份京津唐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1月31日


2018年11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


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作者: 来源:华北监管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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