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以上措施将倒逼光伏回收产业升级。绿色设计、易拆解、高再生成为行业标配,材料体系与制造工艺也将优化升级。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把“应当”写进了法律。
如果说六部门文件解决的是“怎么收”、“收多少”的问题,而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则解决的是另一个问题,凭什么非收不可。
生态环境法典第979条明确规定:“从事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的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对退役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进行循环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在法律的语境里,“应当”,其实就是“必须”。也就是说,不做,就是违法。
这也就意味着,自此,光伏组件回收有了专门的法律依据,责任主体明确锁定为“从事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的企业”。
与此同时,法典还配套了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处罚机制。
据法学专家解释,按日计罚机制下,首次处罚后未改正的,每日可叠加处罚,且立法时没有设定罚款上限,因为环境是最大的公共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大学副校长唐立新的评价很到位:“法典草案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理念,倡导‘变废为宝’,将退役的组件、部件重新转化为资源、生产力,这种做法与以往相比是一种跃升。”
一个政策和一部法律加在一起,明确了三件事。
第一,交易方向定了。过去买卖双方坐到一起,不知道钱该往哪边流——把它当废品卖,应该是回收企业付钱给电站;把它当危废处置,应该是电站付钱给回收企业。光伏组件算什么?没人说得清。
法典第979条明确要求“无害化处置”。处置是要花钱的。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确定了钱应该从电站流向回收企业。方向一定,商业模式就能搭起来:电站把这笔钱打进成本,回收企业拿着这笔钱去建产线、搞研发。
第二,责任主体锁死了。电站不能把旧板子随便卖给小作坊,必须交给“具备条件的企业”。《指导意见》明确,委托他人处置报废光伏组件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小作坊不是被“驱逐”的,是压根进不了场了。
第三,市场规模可预期了。2027年25万吨的目标,给回收企业一个明确的信号:可以投设备、可以扩产、可以搞研发了。
有人曾算过一笔账。1吉瓦光伏电站退役的组件,能拆出来的材料,价值可达7-8亿元。
有机构据此测算,到2030年,可从废弃光伏组件中得到145万吨碳钢、110万吨玻璃、54万吨塑料、26万吨铝、17万吨铜、5万吨硅和550吨银,通过回收可获取的原材料累计价值达77亿元。
而到2040年,累计回收组件可实现的价值,将高达1100亿元。
如果说此前的光伏组件循环利用行业还处于“婴儿期”的话,那么,不过短短十天之内的两纸文件,就把这个行业送上了跑道。
从倡导到强制,从可做可不做,到不做就违法。光伏组件回收的经济账,从2026年3月起,换了新的算法。
作者: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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