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技术导则

2017-07-03 10:52:52 太阳能发电网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泉建设[2017]9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建项目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布点工作,我局组织编制完成《泉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技术导则》,用于指导
 
 
  五、安装及调试
 
  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修改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的书面文件。
  2、工程安装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格、完整的太阳能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应由有资质的承包商根据原设计文件进行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2)有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
   (3)系统的施工条件、环境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水、电和其它配合条件能满足施工要求;
   (5)预留基座、孔洞、管井、预埋件和设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已验收合格;
   (6)既有建筑应有经设计单位复核或经法定检测机构鉴定的合格文件。
  3、进场安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构成系统的部件、配件、管材、附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施工安装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和外部装修,不得损坏建筑防水、保温、消防设备和其它附属设施。
  5、工程安装时应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相互保护已经完工的工程产品。
  6、 工程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管理和质检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格。
  7、光伏系统安装的一般要求:
   (1)水泥埋设的地脚螺栓,必须养护五天以上方可安装太阳电池方阵机架;
   (2)方阵机架的方位和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不应大于±2°;
   (3)安装组件前,所有连接螺栓应加防松垫片并拧紧;
   (4)安装完毕后,对安装过程中受到损坏的漆膜应进行补涂;
   (5)倾角可调机架和调整方式按厂家说明书进行。调节机构应转动灵活,铰链部位可加黄油,调整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6)机架安装完毕后应根据当时的季节将方阵调整到设计规定的位置上;
   (7)安装组件前,应根据组件参数对每个器材进行检查测试,其参数应符合产品出厂指标。一般光伏电池测试项目有:开路电压、短路电流。
  8、支架和基座的一般要求: 
   (1)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的支架和基座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支架和基座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的规定;
   (2)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
   (3)在屋面结构层上现场制作或预制的结构支架和基座应做防腐、防水处理、摆放平稳、布置整齐、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等相关现行验收标准的规定;
   (4)系统暴露的金属结构支架和基座,应按设计文件要求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5)基座完工并做好屋面的防水保温措施后,不应再在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凿孔、打洞;
   (6)有防腐要求的金属支架等部位不应搁置在挡水或有水聚集的部位;支架搁置部位应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确保排水通畅;
   (7)支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抗风措施。
  9、集电设施的一般要求: 
   (1)太阳能集电设施的安装倾角、方向、定位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倾角误差为±2°;
   (2)太阳能集电设施之间的管路、管线连接应密封可靠、便于拆装,应能吸收和抵御由于系统运行和气候变化产生的应力;
   (3)嵌入屋面设置的太阳能集电设施与屋面应做好防水、排水措施;
   (4)太阳能集电设施连接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运行试验,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5)光伏系统应挑选工作参数接近的组件在同一子阵列内。
  10、蓄电设施的一般要求: 
   (1)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应符合具体设计和本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
   (2)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且做好防漏电安全措施;
   (3)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在指定的位置,固定牢靠;
   (4)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运行试验,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5)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应做好散热、防火、防水及防漏液措施;
   (6)太阳能光伏系统蓄电设施各部件应方便拆卸更换;
   (7)安装在户外的蓄电池须加装蓄电池箱,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箱体应能防雨水流入和保证蓄电池在寒冷季节的防冻保温要求;箱底部位应留有2个不小于8mm直径的透气孔;蓄电池装入箱后,与箱体四周上方应留有间隙,间隙不小于50mm;金属箱体出线口应加绝缘套管。
  11、管线及管路的一般要求:
   (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管线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相关规定;
   (2)电缆、电线应尽量采用整料,不得管内接续;
   (3)系统连接导线的接头应镀锡。截面大于6mm2的多股导线应加装铜接头(铜鼻),截面小于6mm2的单芯导线在打接头圈连接时,线头弯曲与紧固螺丝方向一致,每处接线端最多允许两根芯线,且两根芯线间应加垫片,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
   (4)光伏系统应选用不同颜色的导线;
   (5)光伏系统太阳电池阵列布线应有支撑、固紧、防护等措施,导线应留有适当余量,布线方式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12、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的一般要求: 
   (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电缆线路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的规定;
   (2)其它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规定;
   (3)所有电气设备和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的规定;
   (4)传感器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线盒与套管之间的传感器屏蔽线应做二次防护处理,两端应做防水处理。
  13、太阳能光伏系统调试:
   (1)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
   (2)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
   (3)调试条件:天气晴朗,太阳周围无云;太阳总辐射照度不低于700MW/cm2;在测试周期内的辐照不稳定度不应大于±1%,辐照不稳定度的计算按《地面用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被测电池表面应清洁;
   (4)技术参数及要求:方阵的电性能参数测试按《地面用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GB 6495和《太阳电池组件参数测量方法(地面用)》 GB/T14009的有关规定进行;方阵的开路电压及短路电流也应符合以上规定;方阵输出端与支撑结构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0MΩ;
   (5)系统联动调试完成后,系统应连续运行72h,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协调,动作正确,无异常现象。
 
  六、工程验收
 
  1、太阳能光伏系统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或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
   (5)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6)设备试运转记录;
   (7)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检测和调试记录;
   (8)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竣工图;
   (10)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作者: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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