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报细则》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7月1日之前完成并网的居民光伏项目建设业主
                  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报细则》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7月1日之前完成并网的居民光伏项目建设业主。 
  二、申报资料  
  光伏安装企业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后,于本月20日前报送项目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 
  1、居民申报资料: 
  (1)义乌市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材料; 
  (3)供电局装机容量等证明; 
  (4)项目单位千瓦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小于1000度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5)审核装机容量所需其他的支撑性材料。 
  2、光伏公司付款依据资料: 
  (1)居民收条,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流水。 
  联系人:楼佳韵(经信委)      联系方式:85526771、85533800    
      骆光跃(供电公司)    联系方式:81563160、81563296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作者: 来源:义乌经信委
责任编辑: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