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电力改革,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记者采访专家学者和电力企业负责人,畅谈对新一轮电改的认识体会。
记者: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改革的首条基本原则即为“坚持安全可靠”。那么,在“改到位”和“保稳定”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什么?如何在稳定前提下实现改革红利的最大化?如何看待市场主体在参与竞争的同时又履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这一问题? 邢雷:从改革角度看,实现改到位和保稳定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就是在市场化改革前提下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尽可能减少各方面阻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电力行业稳定,为国民经济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供给。
要实现改革红利的最大化,就必须确保电力体制改革相关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各方必须充分认识到,以市场化为改革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是必经之路,只有实现电力体制改革,才能为国民经济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改革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这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投身于改革中,积极履行职责,为电力行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我国电力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电网企业更是央企。作为国有企业,本身是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同时,作为国有企业,也有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能源企业,更有必须履行电力普通服务的责任。
记者:《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您认为有效竞争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什么益处?
邢雷:其实,整个电力体制改革就是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由于输配电环节的自然垄断性质,就必须从发电和售电这两头环节来推进市场化改革,既实现发电企业竞价上网,有利于发电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技术,降低能耗,而售电市场化改革则给消费者以选择权,从而促进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促进发电成本降低和能源高效利用。有效竞争体制应该在公平上开展,即真正实现各类主体进入发电、售电市场的公平,接入电网的公平,法律、政策执行上的公平,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
作者: 廖红兴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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