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不断 行业回暖仍待考

2013-09-06 11:13:39 太阳能发电网
千呼万唤始出来。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完善了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此政策旨在落实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八条”)。 &nbs

 

  在外患基本得以解决之时,为了打破过去两头在外的被动格局,国家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部门更是频频出台各种政策希望尽早开启国内市场,规范整个产业秩序,引导企业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继去年国务院出台《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国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之后;今年7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因应此《意见》 ,财政部又于7月31日下发《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紧随其后,国家发改委便发布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通知指出,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今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政策密集出台,可谓眼花缭乱,速度及内容甚至超出业内外人士预期。

  新政的“疗效”待考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针对上述新政,业内却有不同的看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作者:岳宝彩 来源:腾讯财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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