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储能政策盘点 :储能将正式迈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

来源:CNESA 编辑:jianping 储能政策“十四五”新阶段
回顾我国储能发展历程,近五年来,在《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下,我国储能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落地,一批关键技术核心装备达国际先进,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蓄势聚力。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确实从技术验证走向
支持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呼吁

当前,我国储能发展进程已进入了“后指导意见”阶段,“十四五”也是推动我国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未来我国储能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还需要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得力支持。

整体来看,首先,储能技术应用要得到规划引领,“十四五”储能专项规划势在必行,结合高比例新能源接入进行科学选点布局有利于储能高效利用。其次,急需自上而下明确储能项目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统一储能项目的管理要求,在明确备案流程基础上明确消防验收、环境评价、土地审批、人防占用等办事流程,明确各领域不同电压等级储能并网手续,调度、交易和结算机制与储能应用相匹配。再次,不断更新完善标准和规范,提高储能项目应用的准入门槛。此外,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化长效机制并扫清储能参与市场阻力。最后,超前建立储能系统回收和再利用工作机制,杜绝全产业链各环节所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形成产业链闭环。

在典型重点应用领域,一是用户侧储能应用。针对高电压等级并网需要进一步落实并网手续,完善市场规则并合理化峰谷电价机制,调用用户侧储能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服务,利用需求响应和调峰机制合理予以补偿。

二是电网侧储能应用。在不扭曲市场竞争的前提下,遵循“先市场,后计划”的基本原则,优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网侧储能系统,电网企业体现兜底服务价值,明确纳入输配电价的储能系统服务内容和替代价值,明确电网侧储能资源可参与电力市场的工作界限,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评估成本计入标准,最终用科学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指标予以约束和激励。储能产业的发展需要电网的拉动。

三是辅助服务储能应用。确定辅助服务调用需求,公开市场规模预期,在效益最优的原则下公平调用储能系统提供服务并参与市场竞争。全面遵循按效果付费机制,利用市场规则反映储能灵活调节能力价值,有必要对服务执行效果上限进行设置,避免过渡支付发生。按照“谁收益,谁承担”和“谁肇事,谁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摊支付辅助服务费用,市场考核机制和分摊机制实现有效整合。调峰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深度融合,实现绿色能源电能量价格和使用绿色能源所需辅助服务费用的合理疏导,形成市场长效机制。

四是新能源+储能应用。现阶段还要做好前瞻性规划研究,避免资源无效配置。明确储能准入门槛,确保储能高质量应用。在全面平价上网之前,可要求发电企业按一定比例自建、租用或购买储能配额,视此类新能源电站为并网友好型电站,优先并网、优先消纳,辅助服务市场适当予以倾斜。短期来看,在电力市场和价格机制尚无法反映配套系统应用价值的情况下,有必要出台过渡政策以支持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即研究储能配额机制,提高“绿色电力”认定权重。长远来看,新能源发电价格和储能配套成本还应由受益方即各类用户进行支付,在现有度电成本高于传统电源发电成本的情况下,要推动新能源和储能配套发展,还需资金补偿,故最终要建立市场化长效机制,实现“绿色价值”的成本疏导。

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为推动我国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市场机制还需要全面予以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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