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六大维度解读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是家怎样的公司

刘满平 来源:界面 编辑:jianping 油气管网
业内对于油气管网推行“网销分离”改革的讨论已持续多年,对“一步到位”成立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及其未来发展更是争论不断。  盛赞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各方意见不一。  那么,究竟该如何看待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及刚刚成立的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呢?  为什么要进行
 省级管网公司未来将如何改革?


  目前,对于省级管网公司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规范,一般认为省级管网公司是地方国有企业代表地方政府控股的省级管道投资、建设、运营公司。


  初步统计,全国有21个省份组建了30多家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主要职责除了从事管输业务外,大多涉及天然气销售和终端业务。从组建省级管网公司的初衷看,大部分旨在统一管网规划建设、提高气化率,实现普遍服务和协调发展,也有部分省份致力于省内天然气的统购统销,掌握资源话语权。


  这些省级管网公司中,如果按照“上游供气商能否与下游用户直接交易”以及“区域管网建设运营是否为特许经营”的区别来划分,全国省级管网公司具体运营模式可大致归纳为三类。


  一是以浙江为代表的“统购统销”模式。此模式特点是当地省(市)政府授权管网公司特许经营当地天然气管网建设及运营,同时负责区内气源采购、天然气下游市场开发及销售,形成“多气源供应,全省一张网”,天然气供应商不能与下游用户直接交易。


  二是以广东为代表的“允许代输”模式。该模式特点是当地省政府授权管网公司特许经营省内天然气管网建设及运营,省内居民和公共服务用气采用统筹调配模式,由省管网公司统筹采购并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省内发电、工业等用户可直接与供气商签订合同,由省管网公司提供代输服务,收取管输费。


  三是以江苏为代表的“开放型”模式。这种模式特点是上游供气商可直接与下游用户(包括城市燃气、终端用户等)签订购销合同,省内管道建设运营主体多元化,可以由供气商、用户等直接建设,也可以通过省管网代输。


  上述三种模式是根据不同省份气源来源情况、市场消费等特点组建的,各有特点和利弊。例如,开放型管网模式地区的天然气终端价格优势明显,统购统销管网运营模式制约天然气市场化进程。


  按照油气体制以及油气管网运行机制改革意见,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省级管网公司改革方向将主要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


  目前现有三大油气企业在10多家省级管网持有股份,按照“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在省级管网公司中所持股权,全部纳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其在广东、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公司中将分别占有72%、60%的股份,自然成为第一大股东。部分省级管网公司则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还有一部分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参股子公司,地方政府或其它投资者为第一大股东。


  省级管网公司如果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它们在法律上独立于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其经营活动也受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间接控制,要服从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具体来说,一是剥离天然气销售业务,向单纯输配公司转变,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二是输配费用监管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监管,不同企业的运费率不一样;三是规划、标准等要按照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统一制定,省内管网建设放开,允许多元参与。


  省级管网公司如果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其经营以及管理模式与仍然单独存在的省级管网公司一样。


  第二种可能是演变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省级分公司。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从发展趋势看,很有可能在各省成立省级分公司。按照“鼓励地方以省级管网资产入股国家油气管网公司”,这些省级管网公司并入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后,有可能成为其省级分公司。


  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省级分公司后,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仅是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附属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管辖。具体来说,一是只提供输气服务,不能买卖气,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二是运费率由整个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统一决定,由中央政府监管;三是规划、标准等由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制定。


  第三种可能是仍然单独存在。对于那些没有成为由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控股、参股或成为其分公司的省级管网公司来说,仍然可以单独存在。其经营模式也得与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控股子公司模式相类似,只是经营自主权大很多。但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单独存在的省级管网公司势必会遭到来自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延伸至其运营区域内的竞争与挑战。


  上述三种改革模式或方向中,省级管网公司成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优点是: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形成“全国一张网”,利于统一规划、调度和协调。缺点是: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过大,尤其是成为省级分公司的模式;且不利于发挥地方在促进天然气协调发展的积极性。


  如果省级管网公司不并入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为参股子公司或仍然单独存在,优点是成本低,操作相对容易,也有利于各地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促进天然气协调发展。但缺点是,中间环节没有减少,不利于统一规划、调度和协调,可能遭遇“肠根阻”,不能形成“全国一张网”。


  从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改革趋势,笔者个人判断,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未来能够真正单独存在的省级管网公司很少,或多或少地都得与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沾上关系,很有可能按照“全国一张网”的思路,省级管网公司将会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中去。至于以什么样的市场化方式,则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别,不宜一刀切。


  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短时间能成功吗?


  以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为核心的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标志着中国油气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外界对此期望很高,希望能立马见效。


  但遗憾的是,油气管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一段时间去磨合和检验。


  其次,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不等于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一切,更不是油气体制改革的全部,还需要在上下游主体多元化和公平竞争等多个方面综合改革推进。


  改革历来无坦途,再高明的改革方案也要现实可行,才能实现改革的目的,一蹴而就式的完美解决方案往往只存在于理论之中。


  油气管网运营体制改革亦是如此,尤其是成立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事关不同主体的重大利益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


  不可否认,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在现阶段也并非完美方案,且组建方案中很多表述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和安排,也没有详细的配套实施细则,回答不了外界众多疑惑。


  但总的看来,在现行政策条件与政府监管能力下,它或许是短时间内破解困扰天然气行业发展的最突出短板,推动实现“网销分离”最具操作性和现实的选择。


  未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在运营中还可能遇到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这些情况和挑战在下发的改革意见中并没有表达出来。


  例如,由于天然气行业严重依赖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必须和管道建设相配套,确保输送到位。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后,其投资管网建设的决策肯定慢于现行一体化企业。如果石油企业等不及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建设,或者说企业发现新气田后,但在规划中没有相关管线,此时政策允不允许企业自身自行兴建管线,兴建好后会不会被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收走?


  对此,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与挑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能因此畏缩不前,需要坚定信念、提前谋划、认真研究、积极应对、稳妥处理、不断完善,用改革推动发展。既然已迈出了改革的关键一步,就应该“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原标题: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是家怎样的公司?这六大维度全方位解读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研究员 刘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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