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大校长杨勇平:能源结构调整至少需要数十年

贾科华 卢彬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jianping 能源结构新能源弃风弃光
能源是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和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转型期,面临着诸多关键问题:能源变革需要补齐哪些“短板”?能源结构调整的节奏该如何把握?非化石能源是未来发展方向,但化石能源短期内仍是“主力军”,该怎么处理两者关系?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日前专访了华北电力大学校长杨勇平“能

 

三是各类能源系统不融合,行业、地域壁垒严重。


当前能源系统按能源类型划分为多个相对独立运营行业,煤、油、气、电、水等各行业的企业负责本行业能源规划、建设、投资和运营,不同供能系统集成互补、梯级利用程度不高。


另一方面,能源外送地区秉持大开发、多外送的发展惯性,能源受送地区对区外能源接受积极性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受阻。预计省间壁垒造成的可再生能源弃电量占40%以上。


四是系统调节灵活特性低下。


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只能以燃煤火力发电作为电力系统的调峰手段,灵活性调节资源比重低,储能、燃气机组等资源比重不足10%,系统调节能力先天不足。作为对比,西班牙、德国、美国等国家的灵活性资源比重分别超过31%、19%、47%。


另外,我国火力发电调峰能力有限,纯凝机组调峰能力50%左右,抽凝机组供热期仅为20%。而丹麦和德国等国家通过采用储热等技术手段,抽凝机组在供热期的调峰能力仍可达60%以上。


五是新技术成本高昂,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报模式。


储能、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但自身固有高成本仍制约其商业化应用,盈利主要依靠规模化的总体效益,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报模式支撑,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不强。因此,应加大先进储能等“卡脖子”技术的研发力度,为我国能源的清洁化、低碳化提供技术支撑。


“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仍将长期共存,不能偏废”


中国能源报:刚才提到弃电问题。新电改被普遍认为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一项措施。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杨勇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所以,能源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机制建设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


比如,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充分利用电网通道资源,丰富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品种与频次,在就近消纳的基础上研究跨区域跨时空的消纳方式。


再比如,落实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机制。明确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的考核主体地位以及承担份额,建立健全的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形成促进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新模式。


同时,还要推进煤电等常规能源机组深度调峰、中长期备用辅助服务补偿和交易的机制建设,提高燃煤机组参与调峰和备用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保证其合理投资回报,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中国能源报:当前可再生能源备受各方青睐,但煤炭、煤电等化石能源境况迥异。


杨勇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目标和方向,也符合世界能源发展的总体趋势。欧盟等发达国家先后制定了煤炭等化石能源退出能源体系的时间表;我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和增长速度近年来也位列国际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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