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围“5·31”光伏新政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编辑:jianping 光伏新政
突围“531”,需要国家尽快出台补充实施细则,适时调整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优化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市场发展环境,同时光伏发电企业自身也要进一步做好降本提质增效,共同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中国光伏发电在全球竞争中已形成的产业优势和领先地位。

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是光伏可持续发展之根本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光伏发电实现了超预期的爆发式增长。特别是随着风光互补、水光互补、风光储等多能互补技术的成熟,一批装机超100万千瓦的大型光伏电站相继投运,光伏发电的规模效应和供电可靠性逐步显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已成为我国电力绿色转型的生力军。但随着我国电力供需相对宽松,虽有国家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政策性支持,但是在新疆、甘肃等新能源富集区的弃光率仍高达20%,弃风弃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弃光限电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光伏电站的收益,同时也间接增加了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业内专家认为,我国近些年来电力发展中频频发生的“三弃”现象,不是电力生产端出了问题,而是电力消费端出了问题,这需要国家出台政策引导和支持绿色电力消费。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就是在电力市场化机制下,以法定义务方式,要求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必须达到最低比重要求的政策机制。在国际上,光伏发电的政府补贴也多用在电力消费端,这样便于提高政府补贴的绩效,比如美国实施的绿证配额制,覆盖了地方政府、电网以及用电企业。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已是推进我国光伏发电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项。薛静强调,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激励和倡导增加电力绿色消费,促使中东部支持西部发展,全社会支持清洁能源发展,这是我国能源电力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应根据各省、市、区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实际,分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指标,强制执行,刚性考核。通过考核驱动,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过去,地方政府发展光伏发电的动力是来自于国家补贴、土地收入及税收,今后要转变成绿色能源电力考核的驱动。不但地方政府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电网和用电企业也要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以国家意志来引导全社会消费绿色电力。

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当记者站在青海共和县龙羊峡170万千瓦水光互补电站30米高的瞭望塔上,放眼远望,脚底下是上千万片多晶硅板铺就的蓝色海洋,了无边际,将千万年来荒芜贫脊的戈壁化为源源不断的电能。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近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与1200万千瓦水电共同支撑起了青海的“绿电9日”。水光互补,风光互补,风光储,中国光伏发电从这儿起步引领全球,我们还会认为这些国家补贴没有花在刀刃上?事实上,过去8年里,中国光伏发电虽有政策支持,但外有国际双反,内有弃光限电,从筚路蓝缕中成就全球第一。而全年光伏发电量也还才1182亿千瓦时,仅占全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8%,与西方光伏发达国家的占比还相距很远。

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展,加快电力绿色转型的步伐,既是我国落实能源四个革命的题中之义,也是不可阻挡的全球能源发展大势。“531”新政注定会是成为我国光伏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时间节点,在政府这场暴风骤雨式的强势调控中,许多规划中的在建和将建光伏发电项目正停工观望,光伏发电的热潮将逐渐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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