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25新能源装机20吉瓦以上

来源:通辽市政府 编辑:admin 通辽新能源装机
3月2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全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占总电力装机的60%以上;新能源发电量500亿千瓦时以上,与火电发电量基本持平,新能源就地消纳电量260亿千瓦时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35%以上,推动全市主导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意
3月2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全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占总电力装机的60%以上;新能源发电量500亿千瓦时以上,与火电发电量基本持平,新能源就地消纳电量260亿千瓦时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35%以上,推动全市主导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意见提出,在北部及周边盟市规划开发新能源430万千瓦以上;立足奈曼工业园区周边丰富的风光资源,重点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依托增量配电网实施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建设,新能源开发规模200万千瓦左右;立足通辽及周边地区绿氢消纳场景及未来国内较大的绿氨需求,重点以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为载体,围绕制氢负荷中心,实施新能源风光氢储氨一体化项目。

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推动全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3060”双碳目标战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精神,努力实现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能源发展目标,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全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全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

(一)风光资源禀赋好。通辽市风能资源丰富,70米高度年均风速达7~8.5米/秒,风功率密度达350~690瓦/平方米,理论发电量在2700~4000小时,属于二类风资源区,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利于集中连片开发。太阳能属于二类资源区,年总辐射约1500~1580千瓦时/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约3100小时,达到《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国家标准中“资源很丰富”等级。

(二)开发利用空间大。全市风电、光伏已开发规模800万千瓦,其中风电646.2万千瓦,光伏153.8万千瓦。综合考虑历年气象资料、风光实测序列、装备技术发展水平、开发建设成本等因素,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市风电、光伏技术可开发量为3320万千瓦,其中风电1980万千瓦、光伏1340万千瓦。

(三)就地消纳能力强。2022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558亿千瓦时,最大负荷830万千瓦。随着新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全社会年用电量将达到75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将突破1240万千瓦,完全具备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就地消纳的基础条件。

(四)政策支撑有保障。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印发了支持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3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419号);2022年8月,自治区能源局陆续印发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等6个推动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实施细则,为我市新能源就地消纳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双碳”和“两率先、两超过”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兼顾,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多场景应用为牵引,推动全市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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