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附全文)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九、投资估算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一)投资情况

  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 “十三五 ”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

  (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

  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同时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 

  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环境效益显著。

  可再生能源产业涉及领域广,可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可大幅增加新增就业岗位,也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对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更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部门就业人数超过1300万,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就业人数超过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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