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
  3.大力发展天然气。
  按照陆地与海域并举、常规与非常规并重的原则,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尽快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瓶颈,促进天然气储量产量快速增长。
  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以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南海为重点,加强西部低品位、东部深层、海域深水三大领域科技攻关,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力争获得大突破、大发现,努力建设8个年产量百亿立方米级以上的大型天然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
  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加强页岩气地质调查研究,加快“工厂化”、“成套化”技术研发和应用,探索形成先进适用的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培育自主创新和装备制造能力。着力提高四川长宁-威远、重庆涪陵、云南昭通、陕西延安等国家级示范区储量和产量规模,同时争取在湘鄂、云贵和苏皖等地区实现突破。到2020年,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以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煤层气勘探开采步伐。到2020年,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
  积极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评价。加大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技术攻关力度,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极推进试采工程。
  4.积极发展能源替代。
  坚持煤基替代、生物质替代和交通替代并举的方针,科学发展石油替代。到2020年,形成石油替代能力4000万吨以上。
  稳妥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按照清洁高效、量水而行、科学布局、突出示范、自主创新的原则,以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地为重点,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升级示范工程,掌握核心技术,严格控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形成适度规模的煤基燃料替代能力。
  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加强先进生物质能技术攻关和示范,重点发展新一代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超前部署微藻制油技术研发和示范。加快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船舶、天然气汽车和船舶,扩大交通燃油替代规模。
  5.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能源储备制度,建立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储备与生产运行储备并举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国家能源应急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扩大石油储备规模。建成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储备建设,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储备。
  提高天然气储备能力。加快天然气储气库建设,鼓励发展企业商业储备,支持天然气生产企业参与调峰,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
  建立煤炭稀缺品种资源储备。鼓励优质、稀缺煤炭资源进口,支持企业在缺煤地区和煤炭集散地建设中转储运设施,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加强能源安全信息化保障和决策支持能力建设,逐步建立重点能源品种和能源通道应急指挥和综合管理系统,提升预测预警和防范应对水平。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