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控股权“罗生门” 勤诚达高价闪购陷两难

  或许谁也没有想到,仅仅30余天便达成协议且涉及资金数十亿的一桩收购案,会让该桩交易的收购方——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集团”)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集团便与亿晶光电(600537.SH)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却在股权交割过程中因亿晶光电曝出法务
  “闪婚”的代价

  或许正是因为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不快经历,虽然按亿晶光电一季报数据显示,勤诚达投资已经是亿晶光电的第二大股东。但据前述勤诚达集团高层人士表示,其股东权利却在公司董事会屡遭“碰壁”。

  该高层人士表示,亿晶光电曾向勤诚达投资承诺2016年度分红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年可分配利润总额的30%。

  然而,2017年4月21日,亿晶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显示,上市公司2016年分配股利则超过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

  上述勤诚达集团高层人士认为,在审议分红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荀建华未向其他董事披露其与勤诚达投资约定的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年可供分配利润额30%的承诺,也未回避表决。

  对此,亿晶光电6月13日公告回应,称分红约定是勤诚达与荀建华之间的私下安排,上市公司和董事会无义务对此负责;公司分红事项不属于交易事项,无需适用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规定。

  勤诚达集团还表示,此前约定在勤诚达投资向荀建华个人账户支付完6亿元价款之日起,就有权在过渡期内派驻约定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等人员到亿晶光电。

  “我们5月初派人准备进驻时,对方将我们拒之门外。”6月15日,勤诚达投资一位统筹经理向记者坦言,之后其还曾向荀建华致函要求双方协商有关过渡期人事安排,并提出具有可执行性的时间表。但荀建华一方并未对其回复。

  不过,荀建华也在6月13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解释称,勤诚达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已构成对双方原有协议安排的实质性修改。而且应付转让价款中尚有2亿元迟迟未能支付完毕,认为已构成实质违约,股权转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终止风险。

  目前,勤诚达似乎并不想放弃此次交易。前述统筹经理表示,这完全看对方的态度。

  针对双方目前的争议,6月15日,记者致电亿晶光电方,其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便透露,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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