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网站23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管内容和措施,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通知要求各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能源规划落实,要全面准确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23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管内容和措施,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能源规划落实,要全面准确地梳理有关数据和材料,如实分析国家规划在本地实施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对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监管工作中反馈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处理。请各地方能源管理部门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5日前报所在地派出机构。
通知指出,各能源企业负责能源规划的具体实施和项目建设运营,要对照监管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梳理国家能源规划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请各能源央企于6月15日前向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报送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能源央企下属单位及地方企业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畅通与所在地派出机构的联系渠道。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开展监管工作,以点带面,务求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既要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也要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要“督”“战”结合,既要及时发现问题,也要通过督促协调、约谈整改等方式力促问题解决。国家能源局将适时组织相关职能司、第三方机构人员赴部分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现场开展核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与局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相关职能司要对派出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