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再次公开征询意见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编辑:jianping 中电联光伏发电施工规范
从中电联获悉:10月15日,中电联印发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征询专家意见函,再次就《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最新修订版本征询修改意见,为提交审查做好准备。由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于2020年6月以视频会议形式通过了标准送审稿的审查。按中电联标准编制工作程序,协鑫能源工程有
7、消防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消防工程应由具备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或技术等级资格。(原有条文)

7.1.2 消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修改条文)

1.施工图纸应报当地住建部门审查通过。
2.工程中使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生产厂家应通过相关部门认证。设备和器材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应齐全,且通过设备、材料报验工作。

7.1.3 消防部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和使用单位进行消防自验;安装调试完工后,应由当地专业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原有条文)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相关规定。(原有条文)

7.2.2 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管和穿线工作,应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原有条文)

7.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原有条文)

7.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对报警控制器主要应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原有条文)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应完好。   
2.消音、复位功能应完好。
3.故障报警功能应完好。
4.火灾优先功能应完好。
5.报警记忆功能应完好。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应完好。
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应完好。

7.2.5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照明回路有联动功能时,联动功能应正常、可靠。(原有条文)

7.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竣工资料。(原有条文)

7.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修改标题)

7.3.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相关规定:(修改条文)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2.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应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3.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4.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5.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连接时,连接处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6.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8.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7.3.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的相关规定。(原有条文)

7.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相关规定。(原有条文)

7.3.4 建筑灭火器配置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新增条文) 

8、环保与水土保持

8.1 一般规定

8.1.1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制定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措施和对策。(原有条文)

8.1.2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宜采取永临结合、因地制宜的方式,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原有条文)

8.2 施工环境保护

8.2.1 施工噪声控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施工各个施工阶段的噪声进行监测和控制。(修改条文)

8.2.2 施工废液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原有条文)

1.生活污水及施工中产生的其它废水应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放。
2.施工产生的废油应排入专门盛放废油的容器内进行回收处理。

8.2.3 施工粉尘控制应下列要求:(原有条文)

1.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施工道路宜硬化。
2.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及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或密闭存放。
3.混凝土搅拌站应采取围挡、降尘措施。

8.2.4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原有条文)

1.应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现场直接焚烧各类废弃物。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并按指定地点堆放。

8.3 施工水土保持

8.3.1 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应符合下列要求:(原有条文)

1.临建设施的搭设应科学布局、减少用地。
2.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应减少破坏自然植被。工程完工后应按设计要求恢复地貌、植被。

8.3.2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不宜破坏自然排水沟渠,场地排水及道路排水宜采用自然排水。(原有条文)

8.3.3 弃土区不应妨碍站区排水系统,临时弃土区应采用覆盖和围挡。(原有条文)


9、安全和职业健康

9.1一般规定

9.1.1 开工前应结合工程自身特点,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应同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原有条文)

9.1.2 应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各级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原有条文)

9.1.3 根据生产作业性质需要,应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新增条文)

9.1.4 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隔离带。(原有条文)

9.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9.2.1 施工现场应挂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原有条文)

9.2.2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有关规定。(原有条文)

9.2.3 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模块式管理,对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应进行明显的划分,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原有条文)

9.2.4 站区施工道路应畅通,不宜在路边堆放设备和材料等物品。(原有条文)

9.2.5 临时设施应布局合理、紧凑,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原有条文)

9.2.6 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原有条文)

9.2.7 设备、材料、土方等物资应堆放合理,并应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原有条文)


9.3安全施工管理

9.3.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各施工项目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的相关规定执行。(原有条文)

9.3.2 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可靠接地或接零措施,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并在使用前进行确认。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应合理、安全、可靠。(原有条文)

9.3.3 施工过程中,应减少交叉作业。 (原有条文)

9.4职业健康管理

9.4.1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级人员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于不宜从事有关现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应进入现场从事相关工作。(原有条文)

9.4.2 在噪声控制、粉尘污染防治、固体弃废物管理、水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应制定有效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原有条文)

9.4.3 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场所应有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原有条文)

9.4.4 施工单位应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并应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原有条文)

9.5应急管理(修改标题)

9.5.1 在光伏发电站开工前,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防触电、防火、防溺水、防坠落、防雨防汛、防大风等相应的应急预案。(修改条文)

9.5.2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危险源和风险辨识分析、预防措施、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及培训与演练等内容。(修改条文)

9.5.3 应对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编制并发布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急预案编制清单。(新增条文)

9.5.4 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新增条文)

9.5.5 施工人员应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并进行演练。(原有条文)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GB 5110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钢筋混凝土用钢》GB 149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GB/T 325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 3696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编结网围栏 架设规范》JB/T 101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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