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部分光伏扶贫项目未能进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

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编辑:wutongyufg 光伏扶贫 可再生能源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我市的南河流域山区,南漳、保康、谷城三个山区县的贫困户较多,扶贫任务艰巨,如何保证这部分贫困户尽早脱贫是一项重要任务。光伏扶贫是一种"授人以渔"的扶贫政策,将扶贫资金投入建设光伏电站,电站的赢利可以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加农民
 

  (2)限制建设规模。国家实施光伏扶贫的对象和规模要求必须精准到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对光伏扶贫电站规模把关不严,突破了每个贫困户5千瓦的建设标准,投入增加导致财政资金出现缺口,加大了村集体的债务和负担。

  (3)强化协调配合。目前,市县两级都没有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对接,在电力基础设施薄弱的保康县表现尤为突出,该县在规划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时没有与供电部门有效对接,导致电力接入设施建设跟不上,最终建成的6个电站并不了网,产生不了效益。

  (4)激活社会资本。南漳、保康、谷城三县规划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基本上以财政和扶贫单位资金全额投入为主,其中南漳、保康基本上是全额投入,谷城也超过60%,市场机制还没有发挥作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针对我市开展光伏扶贫工程的实际状况,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的光伏扶贫工作,有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

  (1)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个部门,推进光伏扶贫工作。责任主体要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编制,建设资金筹集,确立项目实施平台,制定地方支持政策,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具体实施,保障扶贫资金及时、精准到位。

  (2)要条件具备,科学规划。目前农村电网变压器容量普遍较低,特别是有些贫困村变压器容量一般在50-100千瓦,所以光伏扶贫电站能单村建的单村建,能联村建的联村建。同时,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的政策机遇,结合易地搬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将村级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光伏扶贫项目与配套电网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3)要政策跟进,监管到位。出台配套措施,完善政策体系,形成制度支撑。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通过审核批准进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获得光伏扶贫专项指标,享受0.98元/千瓦时电价,增加光伏扶贫电站长期收益。

  (4)要精准分配,到村到户。认真规划、甄别光伏扶贫项目,核准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包括残疾人)人口数量、分布和贫困程度等信息,光伏电站收益要集中用于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和保障贫困户增收两个方面。同时,鼓励贫困户依靠劳动获得收益,不能养"懒汉",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真正的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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