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出台补贴新政 5年建设10万户家庭屋顶光伏

《意见》指出,计划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10万户,总装机规模30万千瓦左右。
  据悉,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

  多举措推进家庭光伏发展

  《意见》,明确了今后湖州大力发展家庭光伏的几大主要任务。

  推进乡村既有屋顶家庭光伏发展。以市场化推进为主,通过全款出资、商业贷款、出让屋顶、合同管理等建设模式,全面推动乡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级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家庭光伏发电系统。至2020年,家庭屋顶光伏覆盖全市各乡镇、农村,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推进新建建筑屋顶家庭光伏发展。在《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浙建设〔2007〕117号)文件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规定的基础上,市建设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新建建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意见,突出和细化新建民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相关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全市多数乡村新建住房、城市新建高(多)层住宅小区等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利用全市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小区等建筑屋顶,以及农户庭院等空间,以政府补助、村户筹资、企业入股等方式,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对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按照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形式建设集中式农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收益按股分比例分配到户、到村。实施光伏小康工程的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户数,按照实际受益户数进行折算。

  推进城市住宅屋顶家庭光伏发展。在城市集中连片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层公寓楼、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及附近公共建筑屋顶,由居民联合体、住宅小区业委会、物业管委会等成立光伏开发主体,采用合同管理等模式,推进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通过机制探索、典型示范等措施,实现城市家庭屋顶光伏“从无到有、从疏到密”。至2020年,各主城区多数大型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集中连片安装家庭屋顶光伏装置。

  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做好配网接入服务。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建筑类型以及新建、既有建筑屋顶,制定民用建筑加装光伏系统设计导则和新农村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完善家庭屋顶光伏并网标准,制定并网接入技术规程。将各地具备家庭屋顶光伏建设的区域纳入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范围,保障家庭屋顶光伏按期并网。支持家庭自主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并网模式,做好并网服务和发放光伏发电附加电价补贴相关工作。

  创新建设推进商业模式。积极引导和推动光伏、能源等投资企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广大百姓参与家庭光伏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光伏贷、光伏养老、参股分红等已有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融资经验,加快提炼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运维成熟商业模式,并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予以推广。积极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探索以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发展相关金融产品和保险产品,并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使其逐步成为成熟的金融、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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