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正式启动

何英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dongyiqiang 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继今年2月份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之后,日前国家能源局又以特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简称《通知》),至此在能源互联网征途上再进一步。
  “既着眼解决现有弃风弃光和多能互补,也鼓励将能源与城市规划、建筑和交通进行统筹考虑。体现了兼顾现实需求、着眼开放模式引导和培养产业经营理念的特征。”杨锦成认为。

  “这次两大类示范项目,都是能源互联网试点工程类型中必须涵盖的,表明了政府对其公平对待、不偏不倚的态度。” 曾鸣对记者说,“当然这些示范工程也并非齐头并进,要根据当地实际、电网实际、经济发展实际以及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安排试点示范工程。”

  政策将不断跟进

  细读《通知》会发现,《通知》正文部分虽未设立具体的评价标准,但在申报材料附件的文本模板中,则要求对能源互联网的技术特征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充分阐述,如强调运营管理和商业模式,并提出能源交易及结算机制建议。

  《通知》在组织实施环节,提出了示范项目申报、示范项目确认、示范项目建设、示范项目监管以及相关政策等五方面。其中示范项目监管和相关政策,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在杨锦成看来,《通知》提出了综合评议、持续辅导和后评估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形成闭环的反馈机制,提升了试点示范项目的纠错能力,以及试点示范对相关政策制定的决策支持作用。但相关的标准和流程未有明确,且未与政策和资金支持关联,对试点示范的监管效果会带来一定影响。同时,整个监管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组织和参与主体不一致,会带来思路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

  《通知》对相关政策的阐述为“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纳入重大工程包,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力度,研究完善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投融资、税收、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能源互联网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

  尽管明确了一些支持的原则,“但是对于具体的支持方式,尤其是资金额度还不是特别明确,可能根据实际申报的情况再进行调整,考虑不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类型。”陈启鑫认为。

  在曾鸣看来,关于鼓励政策、资金安排,目前还没有具体方案,“但原则方案已经明确,会跟各部委协调制定政策。既然要试点,肯定有政策鼓励,具体还要根据申报情况,再做决定。”

  李冶6月24日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曾表示,“预计大概在今年,据不完全统计,至少会带来超过400亿元的投资。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这一领域也安排了3-4亿的专项建设资金,对像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据记者了解,尽管《通知》刚刚下发,但不少企业已在摩拳擦掌,着手开展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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