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建设与接入流程 省电力公司负责虚拟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虚拟电厂方案评审、项目公示与备案等工作。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省级负荷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虚拟电厂运营商准入资质审核,虚拟电厂聚合运营系统的负荷聚合能力、调节性能及数据交互等方面的技术测试 (详见附件1),并按照虚拟电厂建设与接入流程组织开展虚拟电厂接入服务. 1、方案申报 虚拟电厂运营商按照甘肃虚拟电厂建设相关要求,向省电力公司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发、用电户用电量、负荷大小及特性曲线、可调节容量、接入电源装机容量、储能规模及充放电特性、并网地点、运营机制、聚合运营系统建设方案、网络安全防护方案、拟聚合发、用电户清单 (仅测试期间使用,待获取交易资格后签订发、用电户代理协议)及预期技术指标等。 2、方案评审 省电力公司在省工信厅指导下组织开展方案评审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从政策要求、技术规范、电网安全、综合性能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3、项目公示 省电力公司通过网上国网 APP或电力交易平台向社会公示通过评审的虚拟电厂项目,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虚拟电厂建设目录,并向电力交易机构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 4、建设管理 虚拟电厂运营商应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技术规范及建设方案评审意见,开展虚拟电厂建设,满足相应的系统功能、调节性能、数据交互、安全防护的要求。项目完成建设后,系统应通过国家认可具备 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安全检测认证,原则上虚拟电厂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 5、测试准入 项目完成建设后,由省级负荷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虚拟电厂聚合能力、调节性能、技术支持、数据交互等技术测试工作,出具虚拟电厂运营商测试报告和准入资质认定意见,并向省工信厅备案。 6、接入管理 项目测试准入完成后,虚拟电厂运营商应按要求提出接入申请,由省级负荷管理中心负责向虚拟电厂运营商提供平台及聚合资源的统一接入服务工作,包括建档、资源绑定、能力校核、资源入库、变更和退出等,市级负荷管理中心负责做好业务受理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对具备参与秒级调频市场的虚拟电厂按需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并满足网络安全防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