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印发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编辑:admin 甘肃 零碳园区
1月29日,甘肃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下发《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甘发改环资〔2026〕51号)。

方案提出,到2027年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方案全文如下:

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园区低碳化、零碳化建设,提高园区绿色能源供给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建设园区低碳零碳基础设施,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支撑各类园区实现低碳化、零碳化的规划设计、可行技术、可靠模式和管理规范。在“十四五”末,储备启动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27年,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争取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园区零碳化技术路径明确、规划体系健全、商业模式成熟、管理规范完善,零碳园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有力增长点,为全省碳中和目标实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路径

(一)着力提高园区绿色能源供给比例

1.大力发展绿电直供模式。

有序推动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绿电聚合、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新型绿色电力供应模式,提高省内绿电消费比重。鼓励园区和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风光电站、微型电网和新型储能系统,提高绿电自发自用比例。鼓励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深度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积极建设绿电直供基础设施,以高比例绿电打造区域产业转移低碳承接地。

2.加快推动储能调峰建设。

开展园区电力调节需求分析,依托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用户侧分布式储能及共享储能电站等模式,在源、网、荷侧同步建设储能调峰设施。加快电化学储能、光热熔盐储能、氢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机械重力储能等规模化应用。优先实施园区内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依托城市、园区周边熔盐光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等,探索城市级、园区级储能调峰解决方案,有效促进源荷协同开发、安全灵活互动。

3.全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推广构网型技术,支持园区和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加快构建园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高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有机结合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空气能等为建筑直接供能,依托风光储氢微网、热泵、熔盐蓄热等技术,加强园区“电热冷汽氢”多能转化、相互利用。

(二)加快推动园区产业结构提质升级

4.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

推动风、光、储设备核心技术突破,提升新能源装备本地化生产率,打造“高比例绿电驱动”新能源装备产业链。支持风光耦合制绿氢和氢储能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发展,打造“风光氢醇氨”零碳产业链。引导算力工程与清洁能源布局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供应比例,打造“算力+绿电”数字经济产业链。

5.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

加快工业生产过程以电代燃、以电代气、氢醇替代。加强绿氢、绿氨、绿醇和生物质能、固废衍生燃料等在锅炉、窑炉、回转炉、蒸汽炉等终端的多途径掺烧。鼓励通过“电极锅炉+熔盐/相变储热”“高温热泵+余热升质”等技术实施高耗煤蒸汽煤炭减量替代。转型发展绿氢炼钢、绿电铝材等新型环保工业项目。

6.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升级改造。

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和数字化升级行动。完善园区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实施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快落后产能、工艺、产品和设备的淘汰更新。持续推动园区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发展,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打造极致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加强园区产品碳足迹管理,构建零碳产品溯源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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