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光伏并网细则现雏形

2016-11-28 12:15:58 太阳能发电网
本网独家获悉,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光伏发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华北能监局日前发布《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原标题:华北区域光伏并网细则现雏形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贾科华

  《征求意见稿》涵盖了调度管理、技术管理、计量与计算、监督与管理等章节。《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光伏发电站自第一台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扩建光伏发电站自第一台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当日起,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光伏发电站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光伏电站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光伏电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在调度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发电站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光伏发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同时,细则对于可以认定为违反调度纪律的11种事项进行了明确。每次违反调度纪律,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4万元,则按4万元进行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4万元,则按4万元进行考核。
 


作者:贾科华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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