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背景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2016-09-06 11:05:39 太阳能发电网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能源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在经济实现重大飞跃的同时,许多问题也在慢慢积蓄,环境治理问题尤其凸显。
原标题:绿色发展背景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作者:开梦丹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能源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在经济实现重大飞跃的同时,许多问题也在慢慢积蓄,环境治理问题尤其凸显。

  国家统计局1月19日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15中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67.67万亿元,在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中国的环境问题仍相当严峻。对于雾霾,以北京为例:今年1月4日北京市环保局通报,2015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80.6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1.3倍;2015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仅186天,占全年天数的51%;2015年重污染共46天,占13%。如今,雾霾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雾霾的真正成因尚无定论,但是雾霾的治理、环境的优化绝对不能仅仅依靠“等风来”,而应该主动出击。除雾霾问题外,化石能源在开采的过程中可能会伴随水资源的污染、植被的破坏,在燃烧时产生温室气体,污染大气。习近平主席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所以,我们应当在经济发展搞上去的同时,将环境问题搞下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两不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十三五”规划中指出,“绿色经济发展”是“绿色发展”的基础,也就是说一方面经济要环保,另一方面环保要经济。化石能源在开采时,那些容易开采且质量高的总是首先被开采出来,然后才是难采的且质量低的,即为“先易后难”“先好后坏”,而在整个过程中,其净能源供给量也往往呈现出先上升后逐渐下降的趋势。目前,伴随着易采能源资源的减少,其净能源产出已经进入了下降阶段,且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化石能源净能源供应量将继续呈现下降的趋势。然而,与下降的净能源产出相比,人类对化石能源的需求量却在逐渐增加,尽管其需求增速在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放缓而减小。与此同时,化石能源的长期使用已经对环境造成了显著的影响,如当今的气候变化问题,而伴随着高质量能源资源的减少,以及大量低品质能源资源的开发,其对环境的影响将进一步增加。在意识到环境问题之前,我国对于化石能源利用的价值评估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以金钱的形式来衡量,即经济效益,对环境外部性和生态影响考虑不足,更没有系统性地统筹整个能源流。但是随着化石能源的开采,环境问题逐渐敲响警钟,威胁到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生态效益的重要性。经济的发展需要能源,但同时,人类的生存也离不开健康的环境。如何在能源品质下降、净能源产出下降、单位能源产出对环境影响增大的背景下进行资源开发决策,仅仅利用经济学原理是不够的。化石能源从开采到投入使用等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毁灭性、不可逆的危害,在提倡绿色发展的背景下,要转变化石能源价值衡量方式。在对化石能源的价值进行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经济性,其为国家GDP做出多少贡献,还应从整个能源流、物质流的角度出发,衡量其环境外部性,对能源价值进行综合测度。

  我国是化石能源消费大国,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支撑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巴黎气候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在2030年左右要争取达到碳排放的峰值,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此,转变能源结构,实行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势在必行。

  然而,转变能源结构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政策的引导下过渡转型。从全球来看,各个国家能源转型的基本趋势是降低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逐渐实现从高碳能源向低碳可再生能源的转变。

  我国一直是以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为主要能源,随着化石能源的不断开采,其能源供给逐渐减少,制约经济发展。研究表明,中国的石油将在2025年前后达到产量峰值,天然气将在2040年达到产量峰值,煤炭将在今年达到产量峰值。在环境污染和能源供应量的双重约束下,在经济发展的需求下,要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要稳中求进,以化石能源为支撑,逐渐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一项新技术的推广与使用往往是与国家政策分不开的。从长期来看,可再生能源的环境外部性是可持续的,符合中国新常态的背景,为克服可再生能源发展阻力的问题,政府可以给予可再生能源行业补贴,以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资发展新能源。

  但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仅仅依靠政府的高额补贴是远远不够的,要拓宽可再生能源资金来源渠道,并且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最终实现资金使用的效用最大化。若要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长期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入手,开发新技术,降低可再生能源的生产与使用成本,使得高成本不再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弃风弃电问题严峻,成为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动力的另一问题,国家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能够很好地缓解这一问题,所以,政府应更好地协调各种电力来源之间的关系,切实保证该管理办法的实施,确保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开梦丹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冯连勇为该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开梦丹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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