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光伏扶贫开发经验分享(上)

2016-07-20 14:34:13 太阳能发电网
国家能源局积极响应号召,在2015年底出台的《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每年建设规模约300万千瓦,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这个意见稿,吹响了扶贫电站建设的进军号角。


   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的区别
   根据《意见》和《大纲》的内容中确定的光伏扶贫的原则性指导意见,将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的区别分类列出,仅供大家参考。

  对于积极参与扶贫的光伏企业,国家和部分省份都表示会有奖励措施。《意见》中提出: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河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两种扶贫模式,其中就有配比商业电站模式:要求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比例建设扶贫工程;《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对积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省级发改部门在安排光伏电站规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除了商业电站指标的支持外,河北、江西和湖北三省对于集中式扶贫电站都有省补贴。

  扶贫电站的参与方式与风险分析
  1、扶贫电站实施方案的上报流程
  县发改委、扶贫办具体负责编制本县今年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发改委、扶贫办和省发改委(能源局)、扶贫办审核;省发改委(能源局)、扶贫办根据各县扶贫实施方案和条件的成熟情况,分批上报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审核通过后批复,同时下达各县的扶贫建设指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扶贫人口数、扶贫收益和分配方式,资金筹措情况,市、县的出资方案等。具体上报流程如下图:


作者:周晓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责任编辑:wutongyuf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