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四)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5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兆瓦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本指南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6年7月27日起执行。
作者: 来源:拉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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