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

2018-08-05 16:51:17 太阳能发电网
国管局: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为做好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质量,我司组织编写了《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现印

国管局: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质量,我司组织编写了《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现印发。
 

                                国管局节能司
                                2018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1概述

1.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确保质量,提高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分布式发电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1.2建设原则

1 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的原则。

2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南外,还应满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1.3框架内容

   指南共由七部分构成:总则、设计要求、设备技术要求、施工要求、验收要求、运行与维护要求和光伏发电系统现场安全管理。旨在针对在公共机构建筑或附属物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提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给出具体技术细节规定所参照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

1.2基本要求

   本指南重点关注光伏发电系统的性能保证、性能评价、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管理、持续性运维能力等领域。

1.2.1性能要求

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及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要求。

光伏发电系统所采用的设备产品辅材辅料、备品备件,均应符合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和IEC标准。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均需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光伏发电系统采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具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报告的产品,并取得设备原厂的全寿命周期质量保证承诺供应商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产品。

1.2.2施工单位与运维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 施工单位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经验,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有丰富的光伏电站/系统施工、远程平台化监测管理和运行维护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于有关项目。

  5. 光伏发电系统运维服务单位应具有集控平台运维与现场运维团队;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6. 光伏发电系统运维服务单位采用的集控平台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保密机构出具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资质。

  7. 优先选用承建过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项目运行状况完好的单位。

二章 设计要求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相关规范要求: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795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2013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2012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

2.1主要设计内容

  本指南包含的设计范围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的所有设计工作,按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的所有电力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的设备选型、布置及安装,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说明安装工艺和方法及必要的零配件和工程辅料清单。

  上述电力生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支架基础,电缆,逆变器,变压器,直流及交流汇流箱,桥架,各种管路,变配电工程,升压站(开关站)一、二次设备及必要的改造设备。

  上述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设施,防雷设施,安全保护设施,照明系统,运维设施,消防设施及标识系统。

2.2 主要设计要求

1)  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屋顶条件,日照条件、现场周围环境,项目所在地的遮蔽情况、安装和运输条件等因素,并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保、美观、便于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2)  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在满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  光伏发电系统现场建议装设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装置。

4)  光伏发电系统输出电力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  接入公共机构用电网络的光伏发电系统应安装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管机构认可的电能计量装置。

6)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需要通过安全的通讯链路上传发电量等数据。

7)  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8)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

2.3 设计安全要求

2.3.1消防设备配置

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条例、规范进行设计,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消防系统的设置以加强自身防范力量为主,立足于自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防,做到防患于未然,从积极的方面预防火灾的发生及蔓延。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较多,消防设计的重点是防止电气火灾。

光伏发电系统占用区域的建筑物内灭火器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有关规定配置。对设有电气仪表设备的房间(如高低压配电室等),考虑采用移动式气体灭火器作为主要灭火手段。

2.3.2火灾防范措施

  针对公共机构光伏发电系统需要进行项目火灾危险性分析:

1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有汇流箱、逆变器、蓄电池、连接器、配电柜及变压器等易发生电气火灾,尤其应做好因直流故障电弧造成的火灾防范。为避免直流故障电弧,设计中应选择具有防直流拉弧的电弧保护装置和10秒内快速关断功能的智能型电气设备。

2 为保证消防供电的安全性和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消防水泵、火灾报警、火灾应急照明应按类负荷供电,光伏发电站主控室、配电装置室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电站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要求设置灭火器。

3 电缆防火措施,选用C类或C类以上的阻燃电缆。并且对管道、电缆穿过屋顶电站的隔墙、楼板的孔洞、缝隙应采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进行严密封堵,防止电缆着火后互相蔓延。

 



作者: 来源:国管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