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以光电建筑一体化、渔光农光互补等综合利用电站为重点发展光伏发电,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电,新建风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通知原文如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以光电建筑一体化、渔光农光互补等综合利用电站为重点发展光伏发电,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电,新建风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
通知原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7〕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期。为指导我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1.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应能力有效增强。“十二五”时期,我省能源生产总量保持稳定,2015年为2356.9万吨标煤,比2010年增长1.9%,其中煤炭新增生产能力141万吨/年。截至2015年底,全省电力装机规模达到2482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46.7%;500千伏变电容量2400万千伏安,线路3884公里,分别比2010年增长65.5%和27.6%;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达2622公里,供应覆盖49个县(市、区);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和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建成投运,原油年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原油管道年输油能力达到1000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长60%和100%。
2.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时期,我省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2015年达到8440.3万吨标煤,比2010年增长34.4%,年均增长6.1%。其中,煤炭消费量7852万吨(含从省外购入煤电电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8.1%,比2010年降低2.9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16.7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7%,比20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达717.3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78.6%,其中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均超过100万千瓦。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3.节能环保成效明显,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十二五”时期,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累计下降18.3%,2015年降至0.544吨标煤/万元(GDP取2010年可比价,下同),超额完成了《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单位煤电供电标准煤耗累计下降20克,2015年降至310.8克;脱硫脱硝设备应用力度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1.2%和15.4%;单位煤电度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44克和1.15克,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60%和70%。
4.科技研发力度加大,装备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时期,我省能源工程安装技术、工艺水平大幅提高。晶科能源基于60片多晶电池组件在标准测试条件(STC)下功率达到334.5瓦,多晶电池线量产平均效率高达20.13%,创造了多项世界纪录。建成全国首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煤电机组,建成全省首台百万千瓦煤电机组,实现了煤电主力机型由30万千瓦级机组向60万千瓦级机组的跨越。2015年底,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全省统调煤电装机规模达69%,占全社会煤电装机规模达63%。
5.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对外合作取得成效。发电侧从建设到经营基本形成多种投资主体有序竞争的局面。用电侧电力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有序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累计完成交易电量41亿千瓦时。积极开展“以大代小”发电权交易、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进一步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电价改革逐步深入,城乡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实现同网同价,在发电环节实现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峰谷分时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加强了与富能省份及大型中央能源企业合作,积极推动省能源集团公司等企业到省外、国外投资开发。
作者: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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