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扎兰屯市光伏扶贫项目评优的相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科学、合理实施,按照呼伦贝尔市能源局要求,近期我市对相关企业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扎兰屯市光伏扶贫项目评优的相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科学、合理实施,按照呼伦贝尔市能源局要求,近期我市对相关企业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项目投资方提供下列资料: 
  1、当地注册公司资本金证明; 
  2、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 
  3、经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财务现金流量表; 
  4、光伏工程建设业绩及运行情况说明。 
  二、项目评优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
  联系人:发改局 包哲  联系电话:3211519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作者: 来源: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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