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关于印发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衔接会议纪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409号)文件要求,乌海市人民政府就内蒙古乌海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项目及2016普通光伏项目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进行公开评优。本次评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
本评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乌海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水利规划总院网站发布。
1、基本情况
(1)招商人:乌海市人民政府
(2)评优代理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3)评优编号:光伏基地项目PVP-NMWH/SDG-2016-01;
普通光伏项目PVN-NMWH/SDG-2016-01。
(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境内。
(5)项目简介:为推动国家光伏产业升级转型,引领电价下降,调整以煤电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乌海市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同步开展普通光伏指标项目建设。
2016年光伏基地计划建设容量为50万千瓦,根据光伏基地规划总体布局,乌海市海勃湾区建设25万千瓦、海南区建设15万千瓦、乌达区10万千瓦,三个片区共划分7个单体项目,其中:10万千瓦项目3个,5万千瓦项目4个。
普通光伏指标项目建设容量为4万千瓦,其中:2万千瓦项目1个,1万千瓦项目2个。
建设期截至2017年12月底,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6)评优内容:
乌海市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的7个光伏电站项目,其中3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0万千瓦,4个项目单体容量为5万千瓦。
乌海市2016年的3个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其中1个项目单体容量为2万千瓦,2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