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光伏政策两大失误 本土市场巨大

2012-10-25 10:59:49 太阳能发电网
据CMEN消息,国家对于光伏行业政策出台的密集程度可见当局对太阳能行业的扶持决心,但是扶持政策的关键仍在于落实而非颁布(国家能源网《光伏政策仅仅出台没用 有效落实是关键》)。从自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到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

 

  据CMEN消息,国家对于光伏行业政策出台的密集程度可见当局对太阳能行业的扶持决心,但是扶持政策的关键仍在于落实而非颁布(国家能源网《光伏政策仅仅出台没用 有效落实是关键》)。从自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到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都明确提到对于光伏行业的扶助。但是,这些政策,都有明显的两大忽略和失误。
  一、仅针对企业规模扩张 未关注科技创新
  大部分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扶持政策,多数是将资金投入、财税金融政策倾斜放在第一位。受到扶持的生产企业,绝大多数资金、政策的落点仅仅指向规模扩张,很少顾及科技创新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于是出现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之前人们提到“2008年我国太阳电池的产量是2500兆瓦,98%都出口,是全球产业规模最大的国家”往往是自豪,如今,却是落寞。
  二、仅扶持光伏供应商 未考虑到光伏使用者
作为太阳能企业,生产者、供应端受到扶持更多,使用者、需求端则基本不被扶持。有研究表示,中国家庭自建光伏发电设施,按25年使用寿命折算,发电成本可以比火电厂上网电价更低,其所发出的电在自用之外,尚有大量富余。
  企业自建分布式发电站被要求所发电不能超过自用电的30%,另外70%必须从电网购电。家庭自建光伏发电设施,余电上网要按用电标准付费。这些政策无疑更多的是保护现有电力利益分配,而非真正为民造福。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网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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