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推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在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等环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矿区循环经济。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总结推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矿井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开展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深入推进低阶煤分质利用技术示范。大力推广成熟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加快西部地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重点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船用低硫燃油,以及全国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的供应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六标准油品炼油装置改造方案和时间表。加快淘汰炼油行业落后产能,提高炼厂能效,研究实施炼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编制实施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布局方案,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提高交通运输燃料中非化石能源比重。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加大油品质量专项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油品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三)推动能源绿色消费
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转化利用效率,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倡导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