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2016-12-01 12:52:29 太阳能发电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及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我省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深化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三、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青海实际,围绕“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重点任务,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配置,政府调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有效竞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有效发挥政府规划、调节、监管和保障民生的作用,坚持电力基础设施特性和保证电力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安全可靠,提高效率。遵循电力的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3.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4.坚持优化存量,放开增量。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建立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新机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进入市场交易。

  5.坚持鼓励竞争,保障民生。在鼓励发电侧、售电侧、用户充分竞争的同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和阶段性特征以及地区、城乡发展差异,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有效保障电力公共服务。

  6.坚持清洁优先,节能减排。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发电上网。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

  四、主要目标和改革步骤

  (一)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藏区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青海省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股份制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对现有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新机制;建立优先购电权、优先发电权制度;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实现与全国同步完成电力体制改革任务。

  (二)改革步骤。

  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2018年):以国家政策框架为基本遵循,以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的改革为突破口,在建立藏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开展输配电价核算,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成相对独立股份制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在电力市场体系、社会资本投资配售电业务、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实现电力市场规范有序,电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场主体多元化步伐加快的目标。

  第二阶段(2018年-2020年):2020年前建立以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体系。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份额进一步扩大,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系比较健全,供应多元化和公平竞争全面实现,产业技术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和电力运行安全可靠性明显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全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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