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供电工程户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4-04-29 00:50:11 太阳能发电网
1.1工程概况    为了贯彻国家和青海省地方政府关于青海省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安排的政策、规定,全面解决青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保证青海省无电地区独立光伏电站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及户用光伏系统的建设,采用合理的太阳能资源利用方式,基本解决无电地区农牧民生活用电问题,彻底改变无电地区


1.1工程概况
   为了贯彻国家和青海省地方政府关于青海省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安排的政策、规定,全面解决青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保证青海省无电地区独立光伏电站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及户用光伏系统的建设,采用合理的太阳能资源利用方式,基本解决无电地区农牧民生活用电问题,彻底改变无电地区的生活现状,到2015年基本解决无电户,通过解决用电问题,减少森林砍伐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水土保持现状,巩固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果,保护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使无电地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1.1.1建设规模
   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工程光伏户用系统涵盖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5个县共计35016套,总容量为11204.66千瓦。
1.1.2建设地点简介
   (1)玉树县
   (2)称多县
   (3)囊谦县
   (4)杂多县
   (5)治多县
1.2招标范围
1.2.1户用系统规模
   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工程光伏户用系统规模如下:
表1-1  光伏户用系统规模计划表
序号 责任区域 户用系统 解决无电户(户)
 套数 容量(千瓦) 
1 玉树县 6458 2066.56 7935
2 称多县 5348 1711.36 5987
3 囊谦县 6467 2069 14745
4 杂多县 11032 3530.24 11720
5 治多县 5711 1827.5 5864
总计 35016 11204.66 
 备注:青海省玉树州无电地区光伏户用系统清单见附件。
独立光伏供电工程单套户用系统设备包括: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太阳能电池组件 套 1 
2 蓄电池 套 1 
3 汇流端子 套 1 
4 控制逆变一体机 套 1 
5 组件支架(含安装配件,可拆装、固定件) 套 1 
6 交流节能灯具(包含灯口) 9W 只 3 
7 蓄电池连接线(含连接附件) 米 2 
8 负载电缆线(含连接附件) 米 15 
9 太阳电池组件连接线(含连接附件) 米 20 
10 移动接线插座(7孔3组) 套 1 
11 机箱(优质钢板≥1mm厚喷塑;控制逆变一体机、蓄电池) 台 1 
12 机箱配套的其它附件  
(1) 交流输出插座(机箱上, 国标三孔) 个 1 
(2) 开关(直流输出开关、交流输出开关、逆变开关) 个 3 
(3) 电度表 只 1 
(4) 电压、电流、功率表 套 1 
13 安装工具(满足现场安装及日常维护需求) 套 1 
14 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等(汉语、藏语) 套 1 
1.2.2 户用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移交等;
1.2.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满足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1.2.4 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5卖方必须派遣足够数量、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设备交货、设备发放登记、对用户培训等工作;
1.2.6卖方应提供完整的设备和附件。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范围中没有提到,但对于独立光伏供电工程户用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财政拨款和企业自有资金出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14年9月30日。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光伏电站设计或设备制造或系统集成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5.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
1.5.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1.5.4.1投标人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阶段工序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
1.5.4.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认证。
1.5.5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相应资格。
1.5.6投标人设备制造厂商的设计及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5.6.1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5.6.2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能力;
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过光伏户用系统(含并网光伏电站)设计或设备制造或系统集成的相关业绩(须提供至少三份合同证明材料)。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4月28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6日       18:0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7日  8:30~12:00,14:30~18:00。
1.9.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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