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公布

2018-04-14 09:48:29 太阳能发电网
 一、工作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和转型综改试验区的机遇,以电站建设带动光伏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长治市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76号和88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结果报送山西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经相关方无异议后投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changzhi.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5日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参与对应项目竞争。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数量,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在基地办统一安排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信息公开
  申报企业按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水电总院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名称、企业构成、股权比例等信息在长治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截止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9日内完成。优选工作由专家组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主体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优选条件(资格性要求),是否满足本文明确的申报基本条件与承诺。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各项目第一名作为入选企业。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对于未按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分明显不合理和显失公平,经复核组确认提醒后仍不改正的,该专家所有评分无效,评分无效的专家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的,该项目评分无效,终止本次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并报告国家能源局。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办根据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报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基地办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申报主体及必要信息,不得在公示前以任何方式和申报主体沟通并对企业行为施加任何影响,如出现上述情况,施加影响的单位和作出响应的申报主体均按失信处理。公示时间为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在公示期间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确认该项目申报主体。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日内,将有关公示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山西省发改委,并由山西省发改委报国家能源局。
  如出现经查实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地办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和长治市人民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重新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表3所示:

作者: 来源:长治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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