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保证方法,在我国光伏产品市场准入(国家认监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风电产品市场准入(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12号)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是重要的新能源开发大省
产品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保证方法,在我国光伏产品市场准入(国家认监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风电产品市场准入(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12号)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是重要的新能源开发大省,当前光伏和风能产品较为成熟,储能产品/系统的质量安全将成为制约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因素。针对《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中心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储能产品第三方认证检测工作。参考风电和光伏设备准入要求,建议在征求意见稿中(二)支撑体系中增加“接入公共电网的储能项目中的关键设备如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电化学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等需按照国家标准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二、强化认证结果采信。目前该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对产品招标采购提出相关要求,存在劣质产品进入风险。一旦劣质产品进入,项目后期监管将非常困难。建议在征求意见稿中(二)支撑体系中增加“相关建设单位、运营方在进行设备招标中,应明确要求采用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允许参加招标。山东省能源局在项目运行监管时,加强对是否采用获证产品进行监督”。
三、加强储能电站(系统)验收检验工作。储能电站(系统)建设完成后,建议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检验机构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批准的ISO/IEC 17020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在实施项目验收检验时,优先推荐我国国家级第三方机构(例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实施项目验收检验工作。
作者: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