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的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 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4.8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2亿千瓦、1.2亿千瓦、4300万千瓦左右。目前,我国风电和光伏均已成为全球第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的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
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4.8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2亿千瓦、1.2亿千瓦、4300万千瓦左右。目前,我国风电和光伏均已成为全球第一装机大国,显示出我国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的势头。
不过,与此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面临着政策不完善带来的诸多掣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已成“新常态”之势的补贴拖欠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低碳发展和能源革命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在《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的建议》中指出,滞后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管理机制,以及繁琐的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不仅延长了补贴拖欠的周期,加剧了补贴拖欠的矛盾,也正在导致发电企业资金流转不畅,并进而致使全产业链出现三角债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信用。
因此,他建议:
首先,应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并保证全额征收。 靳保芳认为,应根据我国2030年非化石能源规划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进行调整,由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并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然后,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情况逐步下调电价附加水平,直至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不再需要补贴。
同时,他认为,应该将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范围扩大到居民用电领域。
其次,调整补贴期限。 靳保芳建议,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平价上网前,所发电量按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收购,直至项目完成贷款还本付息后,调整为按常规化石能源上网电价收购。这样,就既保障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合理经济效益,也保证了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三,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 靳保芳认为,应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四条,同时修改有关部门的配套法规,明确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来源,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核监管,取消用国家财政年度专项资金补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的规定,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效率,杜绝主管机构推诿现象。
第四,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和拨付程序。 靳保芳建议,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电网公司根据上网电价水平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上来直接拨付电网,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电网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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