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十五五”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内容指出,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发改委牵头统筹管理,通过建立全省“十五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作为安排项目建设的依据。
衔接国家203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远景目标及2030年规划任务,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要求,实现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目标,锚定湖南省“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任务,拟定项目库规模不超过3000万千瓦。
申报范围:
风电项目:“十五五”期间拟新开工的风力发电项目(含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且“十五五”拟继续开发的),其中“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老旧风电场改造、分散式风电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十五五”期间拟新开工的、除《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定义的分布式光伏以外的光伏发电项目(含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且“十五五”拟继续开发的),其中与公共电网连接点为220千伏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已废止的“十四五”项目,在优化选址范围、装机规模后如具备实施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要求继续申报。
申报要求:
项目应有明确的建设规模和选址范围,不涉及影响项目开发的敏感因素。项目应该具有经济开发价值,具备良好的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重点支持消纳条件好、通过集成融合等方式落实了消纳渠道的项目,以及共用已建在建送出工程、升压站、道路的项目。原则上风电项目须设立拉线桁架式测风塔等并开展6个月以上的测风。

作者: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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