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调整中长期合同签订原则。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比例,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5〕875号)有关规定执行。市场主体签订的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不含通过双边协商交易达成的绿电交易电量)占月度净合约量上限比例,调整为不超过当月中长期签约比例下限(不含机制电量、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和省外来电匹配居民农业用电等保障性电量后剩余电量占用户侧主体当月预测用电量比例)的50%。
作者: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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