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能源局发布《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市场注册、交易时序、市场出清、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好衔接,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在平衡电力电量长期供需、稳定电力市场运行等方面的基础作用。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特点,实现灵活连续交易,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稳定长期消纳空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青海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注册、交易、执行、结算、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视为厂网间双边协商交易
电量,签订厂网间中长期购售电合同,并纳入电力中长期市场管理范畴,其执行和结算均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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